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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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学生科研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20   点击量:


 

各学院、教学系: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社科〔2019〕大学教字16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开展2018年度学生科研成果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学籍的学生。

二、奖励范围

学生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科研成果。成果时间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以正式出版、发表日期为准)。

三、流程安排

1. 学生于2019年6月26日前登录我校科研管理系统进行成果登记。登记著作类成果时,另须上传500字左右的成果介绍作为附件。手动录入的成果还须将成果原件交教务与科研处科研办公室审核。未按期完成登记的成果不纳入奖励范围。

2. 教务与科研处依据科研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成果报校科学研究工作委员会评审。

3. 评审结果由教务与科研处向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4. 公示无异议,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予以奖励。

联系人:李文娟 蒋甫玉    联系电话:8017  8019

办公地点:良乡校区研究生教学楼317/319办公室。

 

教务与科研处

2019年6月20日

附件:

科研系统使用说明

 

1.登录校园信息平台(http://portal.gscass.cn,校外使用需先登陆VPN-办公应用-科研系统。

2.完善个人信息。

3.科研动态栏目显示从知网抓取并推送的成果,点击导入。

4.部分没有推送的成果,可使用自动检索导入功能。依次点击我的成果-自助检索,勾选中国知网,修改作者单位(默认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修改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发表年份,点击检索,在检索结果上点导入。

5.如被转载,在“我的成果”中找到相应成果,点击编辑,切换到转载标签后录入。

6.手动录入的成果(含转载)须携带原件到教务与科研处科研办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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