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常规项目】关于申报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25   点击量:


各部门:

按照教育部的部门预算要求,教育部社科司日前启动了2020年度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9130号),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申请者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求,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体现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7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连续两年(指20182019年)申请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0年申报资格。

三、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通知将另行发布。

四、项目申报学科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五、申报办法及程序

(一)此次申报为网络申报,网址为:http://xm.sinoss.net,请从网址下载新版申请书,往年版本无效。

(二)新用户注册时,责任单位选择“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帐号若有问题请与教务与科研处联系。

(三)网络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827日至927。我校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920,预留时间为学校集中审核、反馈修改时间,逾期无法审核上报。

(四)请申请人将申报纸质材料于20199231600提交至教务与科研处科研办公室

联系人:蒋甫玉 赵燕

联系电话:8019

办公室:良乡校区研究生教学楼319

报送材料:申报书A4双面打印1份,申请人、成员签字。

附件: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版权所有©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于大街11号    邮编:102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