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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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专项】校级重大专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治理研究方向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17   点击量:

各学院、部门:

为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别是近期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增强对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能力,依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经费保障预案》的相关规定,我校在“研究阐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校级重大专项”下,特别增设“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治理研究方向”,围绕政府政策与管理、法律及执法、信息与舆论、社会服务等相关问题,开展基础性、前瞻性的联合研究。本专项鼓励用新的科研范式、理念,系统解决关键问题,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防控提供理论支持。

一、拟资助研究方向

1.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研究

2.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研究

3.国家安全体系研究

4.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研究

5.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研究

6.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研究

7.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研究

8.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研究

9.领导指控体系研究

10.重大疫情救治体系研究

11.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研究

12.国家应急管理体系研究

13.国家储备体系研究

14.应急物资采购供应体系研究

15.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与高等教育管理研究

16.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与鼓励中国经济发展研究

17.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与信息、宣传、舆论引导及心理问题研究

18.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与群众社会生活习惯、道德养成研究

申请人应在研究方向基础上细化申报题目,也可结合学科专业领域自拟题目。

二、资助计划

本次专项项目为重大专项,研究期限1-2年,最晚结项期限为202112月。拟计划资助2-3项,每项拟资助经费10万元。

三、申报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

2.项目组设首席专家1名,首席专家应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作为首席专家只能申请一项,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项目;

3.各项目组的参与成员原则上不重复;

4.申请人与其他重大专项课题申请人原则上不重复。

四、结项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任何一项,即可申请结项:

1.在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含在三报一刊上发表理论或学术文章)发表学术论文2篇;

2.出版专著一部;

3.项目研究期间,所承担项目的核心部分获省部级及以上级别项目立项。

五、申报安排

本次申报实行线上申报,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课题《申报书》至指定邮箱即可。

申报截止日期:2020229

联系人:李会 电话:13552234427

材料接收邮箱:kyb-ucass@cass.org.cn

科研处

20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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