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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增设校级专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的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02   点击量:

各学院、部门: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统筹做好全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科研等重点工作的通知》文件通知,大学科研战线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坚决贯彻落实“要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科研工作”。依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我校特别增设校级专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鼓励和支持全体教师秉承学术使命,积极发挥人文社会学科的系统优势,致力于对国家治理这一重大命题的思考和研究。

一、选题

申请人从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角度,针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主题,自拟申报题目。

鼓励以下研究方向:

1.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

2.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研究

3.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制研究

4.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探索实践和经验研究

5.社会主义现代化对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的新要求和新挑战研究

6.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研究

7.坚持和发挥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选贤任能显著优势研究

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世界意义研究

9.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研究

10.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研究

11.基层治理现代化模式与经验研究

12.建立健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化创作生产体制机制研究

13.健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研究

14.建设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研究

15.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下的财税体制研究

16.促进社会流动、增强社会活力研究

17.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研究

18.社会心理建设与社会治理研究

19.市域(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

20.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研究

21.城乡居民增收长效机制研究

22.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研究

23.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研究

24.推进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研究

二、资助计划

此增设专项共计划立项30项,申报资格、经费资助额度、结项条件、研究期限要求按照校级拔尖人才项目、青年英才项目、留学归国学者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三、申报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

2.本次专项申报资格按照校级拔尖人才项目、青年英才项目、留学归国学者项目管理规定执行。经费、期限、结项条件等相关管理要求可在大学网站科研管理栏目中查询。

3.原承担大学年度科研项目未结项者,仍可申报,但不能重复申报相同的选题,且需在申请书中明确说明已承担而未结项的项目名称及细化的进度安排,并且要求分别结项。

4. 已承担校级重大专项“研究阐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治理”项目的人员不得申请本次项目。

5.因疫情影响,项目主持人认为有延期必要的,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科研处审核认为符合延期条件的,可在项目实施期间的基础上申请延期1年。

四、申报安排

本次申报实行线上申报,相关表格可从大学网站科研管理栏目的通知附件中下载。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课题《申报书》至指定邮箱。

申报截止日期:2020327

联系人:李会 电话:13552234427

材料接收邮箱:lihui@ucass.edu.cn

科研处

20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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