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各非实体研究中心、高研院:
为落实校党委、校领导相关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各非实体中心、高等研究院更好地发挥作用,务必要以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为前提,以是否有助于我校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作为考核我校各非实体研究中心和高等研究院工作的标准,做好内部运行机制的科学化、合理化和规范化建设,并且适当引入淘汰机制,按照我校《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非实体性研究所(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现通知开展2020年度我校非实体研究中心、高等研究院的年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的范围
凡经学校批准成立的非实体研究中心、高等研究院,均应参加年度检查及评级。(2020年批准成立的非实体研究中心只参与年度检查,不参与评级。)
二、年度检查的要求
1、非实体研究中心、高等研究院是我校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中心、高研院所在学院、部门给予高度重视,按要求做好年度评价与相关材料的填报工作。
2、各非实体研究中心、高研院认真填写在所属学院、部门的双一流建设、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具体活动和成果等内容,在填写时请务必做到实事求是、条理清楚、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信息准确;
3、各中心、高研院所在学院或部门要做好初审工作,按照评价等级参考标准填写评价意见。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非实体性研究所(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有以下问题的中心或高研院将被撤销:
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年度评价表;
2、年度评价总评结果连续两年为D;
3、总评结果一年为D、但有其他应调整或撤销的情形。
4、其他不适宜存续的情况。
三、年度检查的报送材料
1、《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非实体研究中心年度评价表》一式两份,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后加盖所在学院或部门的公章。
2、年度评价表中填报的学术活动、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必须同时提供支撑证明材料一份(学术活动的相关报道、图片;成果署名页复印件)。
四、年度检查材料的报送时间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非实体研究中心(高研院)年度评价表》及相关材料,请于2020年12月10日前送交科研处,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赵燕邮箱:zhao.yan@cass.org.cn
地 点:北综合楼603房间
科研处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