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项目申报】关于2021年度北京社科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30   点击量: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新时代繁荣发展首都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和市社科联第七次代表大会精神,多措并举打造青年社科人才成长服务链,助力首都社科人才队伍建设,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2021年推出“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该项目坚持公开遴选、多元培养、目标管理的原则,面向首都社科界,通过北京市域内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推荐或同行推荐,公开遴选不超过60名政治坚定、学风严谨、深具学术潜力的39周岁(含)以下的青年学者作为资助对象。项目以3个自然年为一周期,采取市社科联常委委员和学界知名专家学者联合培养的课题双导师制。项目研究期内,除课题指导外,课题承担人还能得到系列精准化、个性化的项目支持。

请各学院仔细阅读《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按照其具体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做好相关申报的组织和资助对象推荐工作。

推荐对象应满足以下条件:

1.39周岁(含)以下(按申报年6月30日实足年龄计算)专职教师;

2.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3.恪守学术道德,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学术创新能力、较高的学术造诣;

4.具有研究生学历,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不可申请;

5.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备独立研究能力;

6.已承担北京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的,不得申请。

推荐截止时间:2021年5月6日中午12点前,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需由所在学院统一提交至社科处。具体包括:各学院审核通过的《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资助对象推荐表》纸质版一式3份;加盖学院公章的《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资助对象推荐汇总表》纸质版1份及推荐对象的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近3年科研项目、获奖等证明复印件,高水平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或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以体现学术水平的佐证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及推荐对象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张红梅

电话:81360019

地址:北综合楼603室

邮箱:zhanghongmei@ucass.edu.cn

科研处

2021年4月30日

版权所有©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于大街11号    邮编:102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