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2022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重大项目申请人一般须具备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请人一般须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一般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且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9周岁(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二、2022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分三类,实行限额申报。
(一)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旨在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宣传阐释,加强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建设。2022年度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可申报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二)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旨在推动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高水平建设,高质量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2022年度决策咨询项目可申报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三)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旨在围绕研究阐释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我国新发展阶段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和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各领域的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的热点及前沿问题,推动从不同学科视角开展研究。2022年规划项目可申报重点、一般、青年项目,重大项目另行组织。
三、《2022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分三类制定,选题以方向性为主。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所列选题的研究范围和方向设计具体题目申报;也可以根据学科发展前沿,或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需求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拟题目申报。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同等质量下按指南选题申报的予以优先立项。
四、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助额度为:重大项目不超过30万元,重点项目不超过1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不超过8万元。申报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各类别项目均不予以转立(如申请“重大项目”不可转立为“重点项目”等)。
五、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申报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需遵守如下约定:(1)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且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2)有在研项目的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不能申报新的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已获得省部级(含)以上资助的选题,不得以基本相同的内容再申请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也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作为多个基金项目的最终成果申请结项。(4)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5)不得以与已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六、申报项目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五年内不得申报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十一、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材料从附件中下载,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请申报人于6月25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接受时间另行通知。。纸质版申报材料需与电子版材料保持一致。
校内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1360019 18211130426
邮箱:zhanghongmei@ucass.edu.cn
地址:北综合楼603
科研处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