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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申报北京市教科“教育财政财务资产管理”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6   点击量:

关于申报北京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教育财政财务资产管理”专项课题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16号)等文件精神,提高教育财政经费使用效益,促进教育资产管理提质增效,根据《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北京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增立“教育财政财务资产管理”专项课题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课题申请人从以下题目中选题,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与研究基础进行课题申请论证,不得更改题目。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根据课题申报质量,经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题目1:北京市教育经费投入研究(20万元)

题目2:北京地区高校教育财政保障政策对比研究(10万元)

题目3:京、沪、OECD国家高等教育财政保障政策对比研究(10万元)

题目4:北京市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研究(10万元)

题目5:北京市基础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研究(10万元)

题目6:关于京、浙、沪等及OECD国家学生资助管理政策对比研究(10万元)

题目7:北京市教育领域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研究(5万元)

题目8:北京市教育领域预算绩效管理模式探索研究(5万元)

题目9:北京市区级教育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报告(5万元)

题目10:北京市市属高校提升资产管理效率政策机制研究(5万元)

二、申报条件

1.此项目只限校内专任教师申报。

2.有在研北京市教育规划课题的教师,不得申报。

二、研究时限

“教育财政财务资产管理”专项课题研究时限为1-2年,“北京市教育经费投入研究”研究时限2年,其他选题研究时限1年。

三、成果完成时限及鉴定要求

1.成果完成时限

第一项课题“北京市教育经费投入研究”,要求在20241231日前取得相关预期研究成果,并于2025731日前完成研究、参加结题鉴定。其余9项课题,要求在20231231日前取得相关预期研究成果,并于2024731日前完成研究、参加结题鉴定。

2.成果鉴定要求

完成“教育财政财务资产管理专项”课题研究参加结题鉴定,需满足如下条件:

A.研究成果须满足《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管理细则》(京教策【202013号),《管理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一款ABC三类成果形式中的1A类、B类或2C类成果。

B.获得北京市教委财务处出具的“结题同意书”,并上传至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

C.公开发表的课题研究成果须独家注明[北京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教育财政财务资产管理”专项课题+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第一作者应为课题负责人。

四、申报要求

“教育财政财务资产管理”专项课题采取网上申请和文本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申请。请申报人于2023327日——43日登录“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系统”(http://www.gh.bjedu.cn)填写“教育财政财务资产管理”专项课题申请书,逾期不予受理。未参加网上申请的个人不得进行文本申报。

文本报送 请各申报人于4516:00前提交“课题申请书”纸质版2份至科研处。(课题申请书需从课题管理系统中导出,须带水印。)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报送纸质版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教育财政财务资产管理”专项课题,研究方向统一填写“教育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类别为“研究专项”。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1360019

办公室:良乡校区北综合楼603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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