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中国李大钊研究会启动了2023年度李大钊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持唯物史观和正确的党史观,弘扬“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会训精神,努力为全面深化和繁荣新时代李大钊研究工作贡献力量。
二、选题方向
本研究项目共发布17个选题方向。申请人可根据选题方向,进一步聚焦,设计具体申报题目。
1.李大钊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
2.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深化新时代李大钊研究
3.李大钊与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研究
4.李大钊建党思想和创党实践研究
5.李大钊与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传播研究
6.李大钊革命实践活动研究
7.李大钊生平史料搜集整理研究
8.李大钊学术思想研究
9.李大钊研究学术史
10.国际李大钊研究
11.李大钊民族复兴思想研究
12.李大钊与中国式现代化研究
13.李大钊与人类文明新形态研究
14.李大钊与全人类共同价值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
15.李大钊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研究
16.李大钊青年与青春思想研究
17.李大钊与有关重要历史人物研究
三、项目类别、资助额度和结项要求
1.本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基地共建项目四项。
2.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5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3万元,青年项目和基地共建项目资助额度为1万元。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3.项目完成时间为1-3年,申请人应按时限完成研究工作。结项时需提交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专著。重点项目结项至少需要公开发表3篇学术论文或出版1部专著,一般项目结项至少需要公开发表2篇论文或出版1部专著,青年项目和基地共建项目至少需要公开发表1篇论文。
4.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CSSCI期刊(含扩展版)目录外的论文需经本项目学术委员会鉴定,鉴定通过后方可申请结项;在中国李大钊研究会会刊《李大钊研究》或中国李大钊研究会学术年会上发表的论文,在结项时可视同于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5.结项成果为专著者,可另申请研究会后期出版资助。
6.论文发表、专著出版需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且不能与其他课题共同标注。
四、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每个申报团队负责人只能为一人,且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在研的中国李大钊研究会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项目;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题的省部级课题的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项目。
4.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1983年10月1日后出生),且需提交两封相关领域专家推荐信。
5.在校研究生、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欢迎本科生参加。
6.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
7.项目评审结果在“大钊先声”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8.研究会组织专家组鉴定验收,并根据需要组织结项答辩会。
五、申报方式
1.本专项实施网上申报和评审,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2.申请人按照《申请书》《活页》要求填写申报,并填写信息清单,于2023年11月10日前以PDF格式文件发送至:ldzyj@pku.edu.cn所有申报材料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报送的材料均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李大钊研究会联系人:李海燕 邮箱:ldzyj@pku.edu.cn
校内科研处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1360019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大学理科五号楼508室中国李大钊研究会秘书处
科研处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