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党的十八大以前的司法改革主要秉承创新思维,对逻辑思维的运用较少,改革措施存在一些有待改进之处。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要求,这种综合配套的司法改革应当在正确的思维方法引领下进行。新时代司法改革应遵循逻辑思维确定性、规范性和同一律的三项基本原则,运用因果分析法挖掘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运用系统分析法提出更为周全、切合实际的改革措施。当前推行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属于中央规划型改革,从广泛听取民意、收集问题到最终启动立法、修法程序,形成新法律、新制度,每个步骤都应遵循科学、严谨的思维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