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基金理事会发布的“第八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公告”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和数额
一等奖,每项奖金10万元;二等奖,每项奖金3万元;三等奖,每项奖金1万元和提名奖。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人范围
凡普通高校教师,法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工作者均可申报。每人限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申报成果范围
1.成果类型
(1)学术专著(不包括教材、工具书、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作品和论文集);
(2)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
(3)研究咨询报告(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用)。
2.时间范围
2008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专著或论文(以版权页为准),研究咨询报告不受此时间下限限制。
3.申报成果的要求
(1)多卷本学术专著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须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专著单独申报。
(3)以同一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单篇论文申报。
(4)研究咨询报告,须提交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含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采纳证明,或者省部级以上级别领导批示的复印件。
4.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著作权存在争议;
(2)违反学术规范;
(3)成果作者非第一署名人;
(4)已经申报过往届钱端升奖的研究成果;
(5)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委员会成员的成果。
三、申报材料
1.《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1份(A4纸打印)。见附件
2.专著3册(套),每册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3.论文3份(其中必须提供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4.研究咨询报告3份(套),同时报送采纳证明复印件。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5.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不再退还。
四、申报程序
1.申报材料接受日期为2020年9月7日-21日
2.申请评审书电子版请发送至lihui@ucass.edu.cn
3.科研处初审后再与申请人联系确定纸质材料提交方式
联系人:李会 电话:135 5223 4427
科研处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