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所属非实体中心、高研院)、教研部、部门:
为继续做好我校学术会议的规范管理,提升我校学术会议、论坛的质量和学术影响力,按照社科院有关要求,现就填报2023年度组织举办学术会议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由我校各学院(及所属非实体中心、高研院)、教研部、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计划于2023年内组织举办的各类非涉外学术会议(以下简称“学术会议”)均需填报。
二、填报原则
1、须严格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非涉外学术会议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认真编制学术会议计划与预算;
2、组织举办学术会议须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保证会议学术效果,严控会议规模;
3、组织举办学术会议须合理安排会期,会议地点优先选择校内、社科院属单位或京内会议定点单位,不得在国家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
三、填报要求
1. 50人以上(含50人)的学术会议计划
请各单位根据科研任务和学科建设需要,填写《2023年度各学院(及所属非实体中心、高研院)、教研部、部门拟举办学术会议汇总表》(附件1)。若填报会议超过2个,则须按照科研任务和学科建设需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排序,并请按照“一会一表”方式请填写《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3年度学术会议计划表》(附件2)。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指示精神,请各单位应谨慎填报50人以上的会议申请,如获批后未如期举办需说明原因。
2. 50人以内的学术会议计划
请各单位填写《2023年度各学院(及所属非实体中心、高研院)、教研部、部门拟举办学术会议汇总表》(附件1)。若填报会议计划超过2个,则须按照科研任务和学科建设需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排序。
3.会议计划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2年12月16日前将纸质版材料(需有学院常务副院长、部门、教研部、高研院负责人签字并盖章)交至北综合楼605,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于老师邮箱(yuxy@cass.org.cn),邮件标题: XX学院、教研部、部门2023年度学术会议计划。
四、重要提醒
1、本次填报的会议计划只作为我校向上级报送相关材料及预算编制的依据材料,各单位在具体组织举办学术会议前,须按“先审后办”原则进行会议立项审批(会议组织者需在会议举办日期之前至少两周,向科研处提交会议立项审批材料),获批准后方能正式举办;
2、对于涉及征稿的非涉外学术论坛、研讨会等,要在会议获得审批后方能对外发布征稿通知;
3、各学院由学生组织、举办的学术会议(研创计划已经立项的除外),由组织者向所在学院报批,并在会议召开前将有学院常务副院长批示、学院盖章的会议审批材料,报科研处备案。
4、优先支持列入会议计划内的学术会议。2023年度将优先支持围绕“学习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的各类高质量学术研讨会、论坛。
联系人:于老师
邮 箱:yuxy@cass.org.cn
附件1.《2023年度各学院(及所属非实体中心、高研院)、教研部、部门拟举办学术会议汇总表》
附件2.《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3年度学术会议计划表》(50人以上的学术会议需填写)
附件3. 学术会议管理文件:《中国社会科学院非涉外学术会议费管理办法(修订)》
科研处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