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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学科研评审费标准

发布日期:2018-07-11   点击量: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教学科研评审费标准

社科〔2018〕大学教字23

201871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校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更好地促进我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开展,根据财政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及社科院关于评审费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我校教学科研评审费标准。

第二条  此标准适用于校内教学科研项目、成果的评审鉴定。校内各院(系)、职能部门执行时,上下浮动不超过20%。各级各类教学科研项目优先执行经费来源单位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通讯评审费

(一)论文类鉴定费:100/篇,单次上限2000元;

(二)著作类鉴定费:200/部,单次上限3000元;

(三)项目类:立项评审费30/项;论文类成果结项评审费50/篇,著作类成果结项评审费200/项。单次上限2000元。

第四条  会议评审费

(一)高级职称专家:一般1000/半天,2000/天;

(二)其他专业人员:800/半天,1600/天。

第五条  本办法由教务与科研处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校内其他关于评审费的规定不再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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