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教学科研评审费标准
社科〔2018〕大学教字23 号
(2018年7月1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校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更好地促进我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开展,根据财政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及社科院关于评审费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我校教学科研评审费标准。
第二条 此标准适用于校内教学科研项目、成果的评审鉴定。校内各院(系)、职能部门执行时,上下浮动不超过20%。各级各类教学科研项目优先执行经费来源单位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通讯评审费
(一)论文类鉴定费:100元/篇,单次上限2000元;
(二)著作类鉴定费:200元/部,单次上限3000元;
(三)项目类:立项评审费30元/项;论文类成果结项评审费50元/篇,著作类成果结项评审费200元/项。单次上限2000元。
第四条 会议评审费
(一)高级职称专家:一般1000元/半天,2000元/天;
(二)其他专业人员:800元/半天,1600元/天。
第五条 本办法由教务与科研处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校内其他关于评审费的规定不再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