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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辨(张江 著)

发布日期:2018-09-01   点击量:

【摘要】 在中国古代,"理"与"性"作为确定的单音字是各自独立使用的,在文字与语义学的意义上,其能指与所指,与作为整体概念的"理性"语用差异甚大。中国之理,是实践理性之理,乃实践智慧的直观表达;西方之理性,是理论理性之理,乃理论智慧的逻辑表达。中国的性观念,严格区分了人性与生物性之界线,性观念中所包含的理与德,更重要的是它所容纳的伦理及价值意义,彰显了人类自觉的道德追求。中国古代之性,当为伦理之性。中国古代"理"与"性"的辨析,中国古代理与当代理性的辨析,为阐释学理论与体系构建提供一条新的线索。重东方理之本义,阐释由性而起,据理而顺,彰显性之本原;重西方理之本义,阐释由理而始,从分析而上手,呈综合之气象。东方实践智慧与西方理论理性之互补,相鉴相融之中,集合起阐释的全部价值与意义,在无限反思之长河中,趋向真理性认识。基于中国古代文化与哲学传统,借鉴西方哲学及理性方法,可为当代阐释学基本规则的重要根据。

作者 张江,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

载《中国社会科学》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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